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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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预通知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2006年由全国八所知名高校法学院发起设立。经过十四年的发展,目前共有十三所高校的法学院作为论坛理事单位。2019年,第十四届论坛理事会决议决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第十五届论坛。
论坛拟于11月中下旬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具体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商研究》编辑部协办。论坛现面向海内外公法学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诚挚欢迎各位博士生同学投稿。
一、论坛主题:面向社会实践的公法研究
下设以下分论题:
1.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公法问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公法问题;
3.《民法典》的制定与公法研究;
4.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公法研究;
5.香港宪制及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义务研究;
6.《行政处罚法》的修改。
二、论坛规则
(一)投稿应当在符合论坛主题的前提下与分论题高度契合,否则将在初审时被排除。来稿请在投稿人信息表及论文首页注明稿件对应的分论题。
(二)本届论坛将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论文为报告论文,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出席论坛进行学术报告,并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
(三)本届论坛将公开征集博士生评议人。在确定报告论文后,论坛组委会将从投稿人中征集优秀的博士生点评人。被选为博士生点评人的同学将受邀出席论坛。本届论坛将从博士生评议人中评出一名“最佳评议人”,并颁发获奖证书。“最佳评议人”由论坛理事会理事匿名投票产生。
(四)本届论坛组委会将从报告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并给予相应奖励。具体评选规则将在报告论文确定后公布。
(五)本届论坛组委会对上述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投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包括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20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以及直博生),专业不限。
(二)投稿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未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三)投稿可以是独立完成的作品,也可以是合作作品。但合作作品第一作者应当为博士生。
(四)论文应当用中文撰写,正文字数10000—20000字为宜。
(五)论文格式: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1.5倍行距,整体上下加双横线;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内部标题一律加粗;引注格式参考《法学引注手册》(2020),引注符号只写阿拉伯数字(不加圆圈或括号),全文连续。
(六)组委会将对投稿进行匿名评审,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所属项目信息或致谢请在“投稿人信息表”中载明(见附件,附件可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下载,链接:http://law.zuel.edu.cn/2020/0812/c3752a248372/page.htm)。
(七)邮件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邮件内应包含两个附件:文章和投稿人信息表,文章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投稿人信息表名称为“张三信息表”(示例)。
(八)本届论坛的截稿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24点。请在投稿时间截止前将论文和投稿人信息表一并以Word格式发送至投稿邮箱:publiclawforum15th@163.com。
在投稿截止前,投稿人可对已投稿件进行修改,重新发送至投稿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覆盖原稿件。投稿截止后,不再接受投稿,也不再接受投稿人对已投稿件的修改。
四、论坛安排
本届论坛拟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待后续确定后另行通知。论坛举办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若条件允许线下举办,主办方承担报告人和点评人的差旅费(飞机仅限经济舱,高铁仅限二等座)和食宿费,具体标准另行公布。如报告人来自国(境)外,论坛仅承担报告人的食宿费,差旅费敬请自理。
五、其他事宜
(一)文章一经入选,会务组将向作者发送电子邀请函。
(二)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宋江涛:13212795056
李坤朋:18736030769
孙思雨:15927348596
王鸾鸾:15927235772
会务邮箱:
publiclawforum15th@163.com
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20年8月12日
点击阅读原文,可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下载附件“投稿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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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qmfmbj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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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辑 ✎ 泽宇
排版编辑 ✎ 煜雅